12月10日下午,法学院举办“日本民事诉讼法概况”学术讲座。讲座由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银龄教师,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弘副教授主讲,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程静副教授主持。法学院140名教师、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程静对张弘的学术背景与研究成果做简要介绍。随后,张弘结合日本民事诉讼法的条文规定与典型判例,生动阐释了当事人对立构造、诉的利益等专业概念,尤其对中间的确认之诉、诉讼追行权、回避制度等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对比中日制度差异、剖析实务案例帮助在场听众直观理解制度背后的法理逻辑。同时,她结合“高速公路粉尘致损案”等典型判例,讲解了日本法院管辖的分类及诉讼移送规则,明确不同主体的裁判籍确定方式;在当事人制度方面,表示当事人适格的判断逻辑,通过遗嘱执行人当事人适格案说明权利主体与诉讼担当人的特殊情形。
此次讲座既紧扣日本民事诉讼法的核心理论,又结合实务案例与制度更新,通过相近概念的对比分析,让我们不仅理解了制度内容,更明晰了法理依据与实践适用。未来,法学院将继续依托银龄教师资源优势,常态化举办高质量学术活动,为师生搭建更多学术交流与成长的平台。
来源:法学院
供稿:王思琦、陈渊博
审核:马幸荣